吉安物流网合作合同书
与地区代理及网员合作协议
甲方:吉安物流网 (常设机构:吉安市万吉物流有限公司)
乙方: (地区代理及网员营业执照全称)
为规范货运市场,适应当前中国以及整个世界物流的发展趋势,迎接我国入世后对物流行业的挑战,我们必须寻求创造一种适合当前条件和需要的货运模式。基于此,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,互利互惠的原则,在自由、平等、充分协商的基础上,达成以下协议,双方共同遵守执行。
一、 吉安物流网地区代理及网员必须具备以下资格
1、 乙方应具备与整体网络共同发展的理念;
2、 乙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,交通运管许可证;
3、 乙方应自觉维护吉安物流网的整体利益,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、法规。
二、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
权利:
有权对整个物流网络的运作进行监督和指导;有权制定各项规章制度;对网员单位不按规则办事,损坏网络信誉,造成严重影响的,有权进行批评教育和警告,甚至撤消网员资格,并在吉安物流网站及内部刊物上及时予以公布。
义务:
1、 甲方为乙方在吉安物流网站做广告宣传;
2、 甲方负责提供互联网站的安全使用,并负责技术指导;
3、 甲方负责全国地区代理和各网点的发展;
4、 甲方有义务提供吉安物流网相关软件的使用;
5、 甲方负责提供吉安物流网理事会的日常费用,包括再广大网点必要的再宣传费用。 三、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
权利:
1、 对吉安物流网运营相关事务享有提议权,享有相关信息的免费使用权;
2、 享有自己开展零担及其他业务的独立权;
3、 享有使用吉安物流网的标志、名称权;
4、 享有在本地区向加入吉安物流网的会员和车辆每年收取服务费的50%的权利。
义务:
1、 必须认真履行吉安物流网络章程,严格遵守甲方指定的各项规章制度;
2、 当乙方在参加吉安物流网后,应主动积极地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,若有违反章程的行为,在理事会两次警告后,仍不改善服务态度和质量的,则代理及网员资格视为自动取消;
3、 乙方只能发展本地车辆以及会员入网,并对入网车辆和会员进行严格的审核,以确保入网会员的真实性,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,由乙方全部承担;
4、 乙方必须在自己的招牌上加上“吉安物流网XX总代理,www.wanji56.com”。
四、 甲方与乙方的收益分配;
1、 乙方依照本协议发展车辆和会员入网,甲方提取乙方已经收取所有入网服务费和广告费的50%作为网站的日常运营和发展费用。乙方将收取入网费和广告费的另50%,作为乙方自己的服务费;
2、 乙方每月(25-30日)把入网费汇入甲方指定的帐号。
五、 本协议未尽事宜,由双方另行商定。
六、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,如发生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。
七、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,自 年 月 日起生效,有效期一年。
八、 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持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甲方:吉安万吉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:
法定代表人:刘光桂 法定代表(代理)人:
地址:吉安市军民西路13号 地址:
营业执照号码:3624002101140 营业执照号码:
电话:0796—8314000 电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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